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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奇山医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和查验要求的通告
- 发布来源:
- 时间:2022-07-08
【概要描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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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烟台市卫生健康委《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和查验要求的通知》(烟卫医函〔2022〕110号)要求,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,调整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查验范围和核酸检测时限要求
1、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,在落实测温、验码(健康码、行程码、场所码)等防疫措施的同时,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请您提前准备好有效核酸检测证明,以免影响您的就诊。
2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,需提供入院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二、查验方式
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。进入医院先扫描“场所码”,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、通行卡、核酸检测证明。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、儿童等人群,可以通过查验纸质核酸检验报告等方式进行。场所码查验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,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。
烟台市奇山医院
2022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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